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疫情期间患者就医的温馨提示
点击量:次    更新时间:2021-11-05

 


患者就医温馨提示


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

为维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,请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:


1. 请尽量预约就诊,减少陪同人员,使用自助机、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挂号、缴费。


2. 进入医疗机构时请规范佩戴口罩,主动配合查验“健康码”“行程码”,扫“场所码”,测量体温。


3. 在院期间请保持一米安全距离,一人一诊室。



4. 住院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,非必要不陪护、不探视,病区内不得聚集、串访。


5. 具有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嗅觉味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,应做好个人防护,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(诊室、哨点)就诊。就诊时,请走专用通道,如实告知旅居史、与可疑人员的接触史等。


6. 黄码患者请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,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流行病学史调查。



7. 发热门诊(诊室、哨点)病人在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结果出来前一律隔离留观,不得离院,凡不接受疫情管控措施,造成传染病传播风险,涉嫌违反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的人员,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。


医疗机构人流量大、人群聚集,同时也是各类患者聚集的场所,是传染病最容易传播的区域,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是为了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恳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并配合执行。


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2021年11月4日




来源: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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